为进一步构建与第三方服务单位亲清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后勤政治生态,10月23日,后勤管理处举办福州大学食堂供应商《保廉合同》签约仪式。会议由陈伟民处长主持,校纪委副书记张海滨,后勤纪委书记、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张华华出席会议。饮食管理科全体成员以及各食堂供应商代表参加会议。
校纪委副书记张海滨通报了学校后勤系统近期发生的两起违纪违法案件。他对各食堂供应商提出两点要求,一要依法合规经营,不得给后勤相关人员送钱送礼等,如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校内经营活动;二要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自觉接受监督。
会上,陈伟民处长代表校方与各食堂供应商代表签订《保廉合同》,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在开展与福州大学相关业务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州大学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
各供应商代表纷纷表示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自觉与甲方构建和谐、廉洁的亲清关系,同时,自觉接受监管,严把食品安全关,守护好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福州大学双一流建设贡献后勤第三方企业力量。
陈伟民处长总结发言中表示,希望各供应商深刻反思、反省,以这两起案件为鉴,切实遵守保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与后勤工作人员保持正常工作交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抓紧抓实食品卫生安全,为师生提供既安全,又有温度的餐饮服务保障,既符合甲乙双方的利益,也保护后勤系统的干部职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潜心服务的福大后勤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