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4月是第35个爱国卫生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校在疫情防控新阶段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现根据《福建省直机关爱卫办转发福建省爱卫办、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关于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闽直爱卫【2023】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就组织开展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活动方案
各单位要围绕“宜居靓家园 健康新生活”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宣传、引导师生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理念。各单位应把爱国卫生运动和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发动志愿者服务组织共同推动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落实落地。
二、具体工作要求
1、结合除“四害”活动,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志愿者积极参加单位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扫除,形成讲卫生、树文明、崇尚健康的浓厚氛围,落实环境卫生长效动态管理机制。
2、抓住环境卫生薄弱环节,聚焦与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3、针对春夏季传染病特点,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疫病防治宣传和培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制定疫情突发应变方案,有效预防媒介传染病发生。
4、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规范垃圾分类,加强宣传教育,发动志愿者及物业从业人员协助引导,让师生养成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垃圾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二次分类。
5、开展二次供水质量检查,规范水质定期检测制度,保证用水安全;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做好设施设备检修,防止出现雨污混排现象。
6、持续深化食堂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全面排查安全漏洞,大力加强用餐环境治理,做好食品冷链及配送车辆消杀工作。
7、持续开展控烟宣传,巩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的建设成果。
8、做好爱国卫生月活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内电子屏、公告栏、公众号等资源,多角度、多方位、多形式进行爱国卫生活动宣传。
三、做好活动总结
省直机关爱卫办将于4月20日到校指导工作,各单位根据爱国卫生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与做法,于4月19日之前提交后勤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2023年4月14日
